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按照《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预留授予价格由20.01元/股调整为19.38元/股。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琰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核查后认为,公司和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
9月12日,并以19.3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0股。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琰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