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源新材(603527)_公司公告_众源新材:关于2025年7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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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关于2025年7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603527证券简称:众源新材公告编号:2025-0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7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永杰”)
本次担保金额8,0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金额)10,00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2025年7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47,187.38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3.21
特别风险提示□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和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了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相关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协议担保方被担保方银行担保金额(单位:万元)
1《保证合同》众源新材芜湖永杰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0
2《保证合同》2,000.00
3《保证合同》3,000.00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众源新材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众源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单位:万元)截至2025年7月1日截至2025年7月31日
担保余额(单位:万元)担保余额(单位:万元)可用担保额度(单位:万元)
1众源新材芜湖永杰30,300.0015,000.0010,000.0020,30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众源新材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陶俊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MA8PAC554Y
成立时间2022年08月01日
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七星河路5号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以下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以下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54,671.0251,654.51
负债总额52,372.6949,398.43
资产净额2,298.342,256.08
营业收入50,668.05236,634.84
净利润42.26287.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二)《保证合同》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三)《保证合同》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芜湖永杰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全资子公司芜湖永杰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47,18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3.2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21,84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60.61%,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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