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8月28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3.55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65,222,202.48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5,968,139.7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409,881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920,494.05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监事会意见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中关于分红安排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