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000-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 年3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信捷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6-008)。
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 股股份112,9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6 年4 月2 日,公司披露了《无 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截至 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260,400 股。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承诺函》,承诺给予公司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的股份回购专项贷款,单笔 贷款期限不超过3 年(如遇监管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执行)。贷款具体事宜以双 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其他事项
公司实际使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与用于回购的自有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 回购公司股份金额的上限。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 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公 司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