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603399)_公司公告_永杉锂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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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希龙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近日,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取消了公司监事会并修改了《公司章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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