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
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3人,通讯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张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