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03382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2月
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5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维护会场秩序。
二、股东会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设立接待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登记后的发言顺序按其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股东发言及提问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股东提问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也不超过五分钟。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大会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五、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
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多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六、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在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票无效处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
本次股东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须知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七、股东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本次大会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大会的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6年2月4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阳西路122号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四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4日
至2026年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汇报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 |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3 |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1: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必要、正常、合法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原则,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表决,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该事项。
3.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进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梅震回避表决,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不含税)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注1]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接受服务 | 恒申集团[注2] | 72,477.88 | 62,875.77 | 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进度等实际业务需求调整。 |
| 玲珑轮胎[注3] | 2.65 | 0.84 | ||
| 小计 | 72,480.53 | 62,876.61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原材料、提供服务 | 恒申集团 | 13,716.81 | 121.64 | 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进度等实际业务需求调整。 |
| 玲珑轮胎 | 33,628.32 | 14,721.63 | ||
| 小计 | 47,345.13 | 14,843.27 | ||
| 合计 | 119,825.66 | 77,719.88 | - | |
注1:表中“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1月—11月数据,该数据为未经审计的不含税金额;注2:恒申集团包含其下属子公司;注3:玲珑轮胎包含玲珑轮胎及其下属子公司。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2025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3,963.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6年预计金额(不含税) | 预计占同类业务比例[注] |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不含税)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 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接受服务 | 恒申集团 | 105,200.00 | 20.51% | 62,875.77 | 12.26% | 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进度等实际业务需求调整。 | |
| 玲珑轮胎 | 3.00 | 0.00% | 0.84 | 0.00% | |||
| 小计 | 105,203.00 | 20.51% | 62,876.61 | 12.26%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6年预计金额(不含税) | 预计占同类业务比例[注] |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不含税)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 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原材料、提供服务 | 恒申集团 | 5,310.00 | 0.96% | 121.64 | 0.02% | 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进度等实际业务需求调整。 | |
| 玲珑轮胎 | 23,450.00 | 4.23% | 449.82 | 14,721.63 | 2.66% | ||
| 小计 | 28,760.00 | 5.19% | 449.82 | 14,843.27 | 2.68% | ||
| 合计 | 133,963.00 | 449.82 | 77,719.88 | ||||
注1:“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1月—11月未经审计的不含税数据,2026年预计金额、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已披露的同类业务金额;注2: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主体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玲珑轮胎包含玲珑轮胎及其下属子公司;恒申集团包含其下属子公司;
注3: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交易执行效率,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开展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含后续新设子公司)之间,对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
注4:若上述表格分项加总与合计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及其下属子公司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锋
注册资本:146,350.2683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4年06月06日
主要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润滑油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玲珑轮胎下属子公司
关联
人
| 关联人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成立时间 | 主要股东 | 住所 | 经营范围 |
| 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赵洪涛 | 65,000万人民币 | 2011-04-21 | 玲珑轮胎 | 武城县经济开发区德商路东侧 | 生产、销售轮胎、橡胶制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黄锋 | 72,800万人民币 | 2010-06-13 | 玲珑轮胎 | 柳州市鱼峰区曙光大道9号 | 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
关联人
| 关联人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成立时间 | 主要股东 | 住所 | 经营范围 |
|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湖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张正亮 | 62,000万人民币 | 2018-03-19 | 玲珑轮胎 |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阳光二路8号 | 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经纪,润滑油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吉林玲珑轮胎 | 张涛 | 72,500万 | 2020-04-14 | 玲珑轮胎 | 长春市汽车开发区前 | 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
关联
人
| 关联人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成立时间 | 主要股东 | 住所 | 经营范围 |
| 有限公司 | 程大街1333号 |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经纪;润滑油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有限”)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玲珑轮胎为玲珑有限的控股股东,上述玲珑轮胎下属子公司与玲珑有限均受玲珑轮胎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玲珑轮胎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玲珑轮胎的总资产4,708,320.35万元,归母净资产2,168,037.31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205,793.89万元,归母净利润175,235.16万元。(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玲珑轮胎的总资产4,767,241.50万元,归母净资产2,326,668.57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16,080.30万元,归母净利润116,731.43万元。(未经审计)
(二)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申集团”)下属子公司
1.福建申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申航”)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德标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09月04日
主要股东: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石燕村燕洋1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恒申集团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福建申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恒申集团控制的全资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规定,福建申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申航总资产29,486.64万元,归母净资产425.0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1,271.18万元,归母净利润169.0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福建申航总资产40,883.31万元,归母净资产779.45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3,262.99万元,归母净利润354.35万元。(未经审计)
2.福建恒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恒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忠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主要股东: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住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二站西路12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恒申集团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福建恒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恒申集团控制的全资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规定,福建恒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恒睿总资产999.87万元,归母净资产999.8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归母净利润-0.13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福建恒睿总资产2,605.95万元,归母净资产982.42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30.98万元,归母净利润-17.45万元。(未经审计)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商务谈判进行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行业及公司惯例,经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业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依据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书面协议,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于海阳科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议案2: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7,200万元 | 80,298.35万元 | 不适用:本次为年度担保预计 | 否 |
| 江苏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2,101.39万元 | 不适用:本次为年度担保预计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84,830.93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51.99%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计数据,“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到期的担保合同金额合计数,未经审计。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结合上年度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9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用于理财质押开立承兑的委托理财、应收账款保理、供应链金融及开立债权转让凭证、境外美元贷款、外汇及其衍生品等业务品种。
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及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22亿元(该担保额度包括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及原有存续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22亿元,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同类别(分别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70%以下两类)的子公司可在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其各级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授信或为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应收账款质押、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担保、理财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融资和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和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对控股子公司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 |||||||||
海阳科技及其子公司
| 海阳科技及其子公司 | 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 84% | 54% | 80,298.35 | 187,200.00 | 153.93%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否 | 否 |
| 海阳科技 | 江苏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51% | 57% | 2,101.39 | 5,000.00 | 4.11%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否 | 否 |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注2: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同欣化纤有限公司预计对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一笔5.3亿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未重复计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海阳科技持股84% | ||
| 法定代表人 | 陆信才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910694550033 | ||
| 成立时间 | 2013年5月16日 | ||
| 注册地 | 泰州医药高新区创汇路2号 | ||
| 注册资本 | 25,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90,456 | 189,027 | |
| 负债总额 | 102,348 | 104,143 | |
| 资产净额 | 88,108 | 84,884 |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 | 204,474 | 382,154 |
| 净利润 | 3,223 | 3,470 |
2、江苏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海阳科技持股51% | ||
| 法定代表人 | 吉增明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12MA1X1NU83E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8月13日 | ||
| 注册地 |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村繁荣路3号 |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经营范围 | 塑料颗粒及制品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以上产品不含初级形态塑料),化纤原辅材料、聚合物复合材料、锦纶帘子布(以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652 | 7,791 | |
| 负债总额 | 4,349 | 4,642 | |
| 资产净额 | 3,303 | 3,149 | |
| 营业收入 | 9,917 | 15,525 | |
| 净利润 | 154 | 206 | |
(三)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稳定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及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2026年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并办理具体的授信与担保相关事宜。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2,399.74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76%,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议案3: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1月19日分别召开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和客户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美元等外币持续进行交易,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也随之增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实现套期保值,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
(二)交易金额
交易目的
| 交易目的 | □获取投资收益?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其他:______ | |
| 交易品种 |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
| 交易金额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单位: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 400 |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单位: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 20,000 |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其他:___ | |
| 交易期限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任何时点不超过4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场所: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银行以及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分别召开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资金处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公司已签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二)风控措施
为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安全、顺利开展,公司进一步细化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机构,并引入更多专业部门进行宏观形势、外汇市场的分析,加强内部宣导,严格执行董事会的授权。具体风控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定期对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由资金处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高信用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5)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持续开展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6)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控,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7)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出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
|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 | □是?否 |
|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 □是?否 |
五、中介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海阳科技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管理层在具体决策和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中,需严格防范各类风险,并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