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被告?涉案的金额:票据所载金额101,835.37元及利息。?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5)沪0118民初2173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众天成(青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亚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诉讼案件受理及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5)沪0118民初21730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众天成(青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天成”)诉公司控股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基本案情及诉讼请求被告因购买原告保温材料,于2024年11月14日向原告出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金额为101,835.37元。票据到期日为2025年5月14日,原告提示付款被拒,原告请求法院:
1、判令被告偿付原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所载金额101,835.37元,并承担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LPR利率计算的利息。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本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计量。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上一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涉案金额合计136,304,630.14元,公司及子公司均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其他诉讼、仲裁情况表》。后续公司将根据个案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其他诉讼、仲裁情况表
| 序号 | 涉案时间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起诉/被诉 | 案号 | 诉讼金额(元) | 进展情况 |
| 1 | 2025年8月 |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 | 公司子公司 | 票据纠纷 | 被诉 | —— | 10,200,000.00 | 已达成调解,法院调解书尚未收到 |
| 2 | 2025年8月 | 上海鼎至*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李金钟 | 典当纠纷 | 被诉 | (2025)沪0107民初13893号 | 66,713,920.00 | |
| 3 | 2025年8月 | 上海鼎锲*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李金钟 | 典当纠纷 | 被诉 | (2025)沪0107民初13891号 | 45,693,225.00 | |
| 其他涉诉金额小于3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总计13,697,485.14元,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