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603377)_公司公告_ST东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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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3377证券简称:ST东时公告编号:临2025-176转债代码:

113575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翔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东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9.72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东时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资本结构,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东时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东时转债”的转股价格12.15元/股,则“东时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东时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东时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东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77)。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上午10时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期半天,召开地点在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公司会议室。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178)。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的《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裴晗讯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14时30分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179)。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裴晗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5年3月起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从事证券事务工作。截至目前,裴晗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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