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603376)_公司公告_大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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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643号文同意注册。《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cn.chinadaily.com.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份4,000.1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价格人民币12.55元/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安排
发行前每股收益0.78元(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0.70元(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17.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3.13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28元(按照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01元(按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方式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50,201.26万元
发行费用(不含税)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819.06万元,包括: 1、保荐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100.00万元,承销费用为4,769.12万元;保荐承销费分阶段收取,参考沪深交易所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结合服务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意愿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1,578.40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768.87万元;依据工作量、投入资源及责任承担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52.83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49.84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相较于招股意向书,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新增根据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的10.60万元印花税。)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远联系电话0577-57570188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21-38676888

发行人: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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