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离任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副总经理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颜丽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颜丽娟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情况如下: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颜丽娟 | 董事、副总经理 | 2025年9月3日 | 2026年10月10日 | 个人身体原因 | 否 | —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颜丽娟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行,颜丽娟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颜丽娟女士确认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颜丽娟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持有的公司101,979股股份,公司及颜丽娟女士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颜丽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