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603318)_公司公告_水发燃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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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燃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603318证券简称:水发燃气公告编号:2025-06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1,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76,250.03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1.25%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水发”)在光大银行办理的人民币3,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所形成的光大银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需鄂尔多斯水发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鄂尔多斯水发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50,000万元,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披露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13号)。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100%23.47%28,0003,0002.02%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100%
法定代表人张思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4MA0MY1TY8T
成立时间2016年6月6日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109国道南601米处
注册资本84,131.77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28,543.30142,098.03
负债总额30,175.4744,543.54
资产净额98,367.8297,554.49
营业收入54,086.4582,164.77
净利润707.834,431.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被担保人: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金融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银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

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上述被担保人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的贷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结合鄂尔多斯水发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鄂尔多斯水发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鄂尔多斯水发提供担保。

六、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2025年8月2日,公司发布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46号),将为

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水发的10,000万元和控股子公司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的30,000万元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剂给水发燃气(庆阳)有限公司(原名:庆阳兴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庆阳”)使用。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决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被担保对象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050),同意为水发庆阳新增预计担保额度50,000万元。

根据公司融资业务需要,现将额度调剂方案列示如下:

—被调剂公司

被调剂公司被调剂额度调剂公司调剂额度
水发燃气(庆阳)有限公司50,000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26,000
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10,000
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10,000
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4,000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250.03万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2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250.03万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57%。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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