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变更法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
近日,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子公司辽宁福鞍燃气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燃机”)发来的通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福鞍燃机将其法定代表人由“姚青文”变更为“卢浩然”。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相关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210300MAOUL23549
名称:辽宁福鞍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57号
法定代表人:卢浩然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4日
营业期限:自2017年10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轮机核心机(发动机)、高速同步机、大功率变
流器和磁悬浮轴承的设计、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燃气轮机组成套设计、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提供燃气轮机机组的安装、调试、培训、维护、修理、备件供应业务;(以上不含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和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福鞍燃机变更法定代表人系其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