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603312)_公司公告_西典新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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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3 月17 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盛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董事5 人,实到董事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0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总股本159,999,5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356,680 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157,642,82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057,128.00 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 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17%。

加上2025 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738,732.00 元(含税),2025 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795,860.00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8.23%。

加上2025 年度回购注销金额53,341,392.98 元,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金额179,137,252.98 元,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68.68%。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 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张开鹏先生、刘雪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开鹏先生、刘雪峰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 估,编制了《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关于上市公司 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5 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30 亿元的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 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 年开展总额不超 过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额度。在前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有效期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6-01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盛建华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盛建华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董事潘淑新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潘淑新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董事高宝国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高宝国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张开鹏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张开鹏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刘雪峰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刘雪峰回避表决。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盛建华、潘淑新回避 表决。

2025 年度薪酬具体金额已在《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本议案已经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6 年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6-013)。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 年4 月 17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15)。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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