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603307)_公司公告_扬州金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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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3307证券简称:扬州金泉公告编号:2025-039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扬州金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1.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2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111,595.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日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7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519,920,000.00
减:发行费金额107,808,404.49
募集资金净额412,111,595.51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48,714,632.56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90,000,000.00
项目投入金额158,714,632.56
加:利息收入12,780,820.47
减:手续费支出205,356.69
减:汇兑损益769,762.91
募集资金余额175,202,663.82
减:现金管理余额109,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6,202,663.8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5149033831107188,498,735.2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9019018800019380020,288,558.6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3950670000110003347885,508,826.8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4035101001004854351,763,277.80
越南工商股份商业银行广南分行(美元户)11600287042729,570,578.16
越南工商股份商业银行广南分行(越南盾户)115002944081572,687.07
合计-66,202,663.82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0,780.84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07.17万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

日完成上述先期投入资金的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

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约方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金额是否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2025年2月7日2025年5月7日5,400.00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2025年3月3日2025年6月3日6,000.00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2025年5月12日2025年8月18日3,000.00
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2025年5月9日2025年8月9日2,400.00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2025年6月5日2025年9月5日5,5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992.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8.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774.2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871.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4.57%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9,308.029,308.029,308.02218.393097.25-6210.7733.282026-02
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9,774.210.000.000.000.000.000.00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5,992.505,992.505,992.500.000.00-5,992.500.002026-02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7,136.434,136.434,136.430.000.00-4,136.430.002026-02
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9,000.000.009,000.000.00100.00
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项目0.0012,774.2112,774.210.0012,774.210.00100.00
合计41,211.1641,211.1641,211.16218.3924,871.46-16,339.7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公司现有户外用品研发中心进行技术改造,在现有研发能力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并增加技术储备,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线。“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旨在建设具备智能化管理水平的物流仓储仓库,有效合理进行库存管理,提高整体生产管理水平。2023年度,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国际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各业务发展状况,预计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完成,2024年1月
30日,公司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2月。2024年度,公司基于对经济环境、市场趋势以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综合考虑,也为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持高度审慎态度。在“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方面,公司计划对研发实验室进行全面改造,为此公司已组织开展多轮论证,目前已确定采用视觉检测方案,相应的智能检测设备正在研发设计当中。同时,鉴于公司帐篷等业务的持续拓展,以及物流仓储行业技术的飞速发展,原计划用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的技术已显落后,因此,该项目目前处于整体设计规划阶段。综上所述,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2月均延期至2026年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0,780.84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07.17万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完成上述先期投入资金的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董事会授权的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注1)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9,308.023097.25218.393097.2533.282026-02
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项目(注2)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12,774.2112,774.210.0012,774.21100.00
合计22,082.2322,082.23218.3915,871.4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注1: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越南广南省升平县平福社河蓝产业集群,由于实施地点的变更,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PEAK公司。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注2: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项目”。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金额9,774.21万元调整为0元,“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7,136.43万元调整为4,136.43万元,调整的金额合计12,774.21万元拟变更为用于新增的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调整“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完成时间,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拟延期至2026年2月(公告编号:2025-005)。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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