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291证券简称:联合水务公告编号:
2026-001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12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2,4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11,861.09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69,096.72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07.78 |
| 特别风险提示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2025年12月25日,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联合水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咸宁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50139570538L),向交通银行咸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同日,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0139570538B),为前述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78,000万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2,9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5,10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9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魏芬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2006951001387 | ||
| 成立时间 | 2009-09-22 | ||
| 注册地 | 咸宁市温泉岔路口(嘉华城)1幢3层301号 | ||
| 注册资本 | 15,7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自来水生产、供给;供水器材生产、销售;自来水工程安装及维修服务;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水暖器材、酒类产品、其他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限分公司持证经营);纯净水生产销售(限分公司持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1,713.49 | 49,758.13 | |
| 负债总额 | 24,100.34 | 23,333.29 | |
| 资产净额 | 27,613.15 | 26,424.84 | |
| 营业收入 | 9,085.14 | 11,191.28 | |
| 净利润 | 1,188.30 | 1,534.11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支)行《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50139570538B)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支)行债务人: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保证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400万元整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详见《保证合同》约定。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所审议融资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9,096.72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8,489.7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34.26%。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和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