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603282)_公司公告_亚光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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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8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

日上午

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宪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组织证券部、财务部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组织证券部、财务部编制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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