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3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552.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47.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月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 金额 |
| 期初募集资金金额 | 11,207.73 |
|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 |
| (1)专户利息收入 | 76.91 |
| (2)赎回上期限制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
| (3)赎回本期限制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
| (4)理财产品收益 | |
| (5)其他 | |
| 小计 | 76.91 |
|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 |
| (1)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
| (2)支付发行费用 |
|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 金额 |
| (3)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 | |
| (4)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 1,325.59 |
| 小计 | 1,325.59 |
|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9,959.0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
月
日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户名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 | 577904599710909 | 已注销 |
|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 | 355870100100320860 | 已注销 |
|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33050010201000014652 | 7,074.90 |
| 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 5350520100000157205 | 2,884.16 |
| 户名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司 | 厂支行 | ||
| 合计 | 9,959.05 |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
月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5,035.3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5,035.38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
| 1 | 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 | 24,724.15 | 9,834.26 |
| 2 | 年产50套MVR及相关节能环保产品建设项目 | 17,023.67 | 5,201.12 |
|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10,000.00 | |
| 合计 | 51,747.82 | 15,035.38 |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50套MVR及相关节能环保产品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5年2月28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 | 预计待支付款项(4) | 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5) | 节余金额(6)=(3)+(5)-(4) | 节余资金占比(%) |
| 年产50套MVR及相关节能环保产品建设项目 | 17,023.67 | 14,414.65 | 2,609.02 | 2,735.79 | 325.13 | 198.37 | 1.17 |
| 合计数 | 17,023.67 | 14,414.65 | 2,609.02 | 2,735.79 | 325.13 | 198.37 | 1.17 |
注: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减手续费的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在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支付完成后,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资金为198.37万元,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0,3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5.5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9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977.3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81%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 | 是 | 24,724.15 | 21,824.15 | 21,824.15 | 1,176.14 | 18,366.60 | -3,457.55 | 84.16%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50套MVR及相关节能环保产品建设项目 | 无 | 17,023.67 | 17,023.67 | 17,023.67 | 149.45 | 14,490.84 | -2,532.83 | 85.12% | 2025年3月 | 54549549.74 | 不适用 | 否 |
| 螺杆式压缩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 是 | 2,900.00 | 2,900.00 | 0 | 0 | -2,900.00 | 0.00% | 2027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无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0 | 10,119.93 | 119.93 | 101.2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合计 | — | 51,747.82 | 51,747.82 | 51747.82 | 1,325.59 | 42,977.37 | -8,770.45 | — | — | 9549.74 | 不适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