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603281)_公司公告_江瀚新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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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瀚新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2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5/17,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甘书官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29日~2026年5月28日
预计回购金额2亿元~4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03.4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15%
累计已回购金额2.00亿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22元/股~27.0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认可和信心,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共享,加深公司、股东、员工的利益一致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于2025年5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建议公司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和2025年5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为2亿元~4亿元,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或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

2025年6月9日,公司按照回购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5年7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成。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即自2025年7月16日起,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29.01

元/股(含本数)。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03.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5%,购买的最高价为27.00元/股、最低价为23.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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