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合计转增88,214,79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8,751,768股(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因股份回购等原因,涉及部分股份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因股本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最终内容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序号 | 修改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536,977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8,751,768元。 |
| 2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20,536,977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08,751,768股,均为普通股。 |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
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