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ST立航 公告编号:2026-00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四川恒升力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升力讯”) |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1,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 人民币2,000万元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72%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升力讯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了《额度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同时,公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恒升力讯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本次签订的主
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恒升力讯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本次实施担保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有关的各项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四川恒升力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恒升力讯70%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万琳君 | ||
| 91510000665389372X | |||
| 2007年9月11日 | |||
| 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 | |||
| 人民币1,500万元 | |||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智能装备设计制造与销售;集装箱制造;电子工程设计、施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设计与集成;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工程类经营项目凭相关资质许可证经营)。 | |||
| 公司持有恒升力讯70%股权 | |||
|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2,010.63 | 14,312.21 | |
| 负债总额 | 7,941.36 | 9,846.09 | |
| 资产净额 | 4,069.27 | 4,466.12 | |
| 营业收入 | 4,798.68 | 12,935.01 | |
| 净利润 | -432.52 | 144.45 | |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恒升力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 四川恒升力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人民币1,000万元 | |
|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2月1日 | |
| 连带责任保证 | |
|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三、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四、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五、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 |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恒升力讯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财务状况及生产运营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
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万琳君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恒升力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恒升力讯的经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被担保人的财务及生产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含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含本次),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