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邹新娥女士持有公司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5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等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秘书邹新娥女士因其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而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邹新娥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400,000股 |
| 持股比例 | 0.0455%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4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邹新娥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00,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114%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2月8日~2026年3月8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邹新娥女士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邹新娥女士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