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603256)_公司公告_宏和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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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庞春云女士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庞春云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庞春云女士自2019年9月1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庞春云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庞春云独立董事2025年9月18日2027年8月13日连续任职时将满6年不适用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庞春云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改选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庞春云女士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

责。庞春云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庞春云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刘许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补选刘许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刘许友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许友先生简历

刘许友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22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6月至今任赫美光高科技纺织(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许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刘许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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