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603239)_公司公告_浙江仙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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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8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天健执行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独立性、专业性、勤勉尽责、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续聘建议方面进行了监督与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 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此外,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其他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未发现除审计必 要费用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情况,未发现其他影响公司审计业务独立性的 情况。

二、监督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性以及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聘请的天健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较为 丰富的执业经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持续关注 天健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情况。结合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经综合评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沟通协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确定了 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并持续督促其按既定规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在 天健出具初步的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进行沟通并了解相应情况。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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