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翔药业(603229)_公司公告_奥翔药业: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时间:

奥翔药业: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0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3008051),发证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5年至2027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5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计缴了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