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根据转让双方此前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需按照程序进行改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修改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一百零六条 |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修改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三条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