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603223)_公司公告_恒通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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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减持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127,984股,持股比例降低至15.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振东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8日,刘振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7,138,700股,持股数量由114,266,684股减少至107,127,984股,持股比例由16.00%减少至1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刘振东114,266,68416.00107,127,98415.0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振东)》。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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