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603179)_公司公告_新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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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603179证券简称:新泉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12月21日2023年8月17日
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19,893.91116,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116.791,109.97
二、募集资金净额118,777.12114,890.0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13,323.56112,119.46
本年度使用金额8,375.323,285.89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13.940.83
其他-永久补流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935.70516.15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12月28日和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12月21日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5199035742107010.00已注销
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11050202290888888880.00已注销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517277000009110.00已注销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10012900000018030.00已注销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8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合肥新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8月17日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11050202190013163160.00已注销
合肥新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4060701001000497760.00已注销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9990103032106050.00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375.32万元,实际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285.89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71,475,809.00元,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1,475,809.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2月22日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15号《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22日止,募集资金实际已置换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0年12月2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截至2020年12月22日止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72,728,200.00372,728,200.0026,069,647.0026,069,647.00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452,060,900.00452,060,900.0045,406,162.0045,406,162.00
合计824,789,100.00824,789,100.0071,475,809.0071,475,809.00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147.58万元已于2021年3月4日完成置换。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300,208,251.34元,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8,792,538.4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15,712.8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8月23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3年9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ZA15099号《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98,792,538.4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678,741,400.00508,156,000.00125,718,374.10125,718,374.10
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基地建设项目361,627,200.00303,844,000.00173,074,164.39173,074,164.39
合计1,040,368,600.00812,000,000.00298,792,538.49298,792,538.49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415,712.85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费用总额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不含税)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8,490,566.040.000.00
律师费用1,214,769.46743,071.35743,071.35
审计及验资费用471,698.110.000.00
资信评级费用377,358.49377,358.49377,358.49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545,283.02295,283.01295,283.01
合计11,099,675.121,415,712.851,415,712.85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00,208,251.34元,已于2023年9月14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和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的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期末,“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新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10,515股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1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上述融资后的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其它内容及相关附件。

九、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19日批准报出。

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附表1: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0年12月21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375.3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1,698.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募投项目性质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西安生产生产建设-37,272.82-37,272.82038,385.951,113.13102.992022年66,377.
基地建设项目月30日25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建设-45,206.09-45,206.09045,862.80656.71101.452022年6月30日5,914.57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项目-15,415.00-15,415.008,375.3216,555.111,140.11107.402025年6月26日-不直接产生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20,883.21-20,883.21020,895.0211.81100.06不适用-不直接产生效益
合计118,777.12-118,777.128,375.32121,698.882,921.76102.4612,291.8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和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的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期末,“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三、(二)、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不适用
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3年8月17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85.8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5,405.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募投项目性质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1)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生产建设-50,815.60-50,815.603,285.8951,122.79307.19100.602025年6月27日2,232.14
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建设-30,384.40-30,384.400.0030,464.6280.22100.262024年2月29日2,388.73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33,690.03-33,690.030.0033,817.94127.91100.38不适用-不直接产生效益
合计114,890.03-114,890.033,285.89115,405.35515.32100.454,620.8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三、(二)、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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