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66证券简称:福达股份公告编号:
2025-07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鉴于激励对象为第二类新能源电驱齿轮
业务板块核心管理人员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能完成,对应该类指标7名激励对象所获得的激励数量的30%需要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股份数为408,000股;鉴于公司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150,000股需回购注销。综上,公司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55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规定,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履行
通知债权人程序。截至公示期满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公司后续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手续。实际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558,000元,由646,208,651元减少至645,650,651元;公司总股本将由646,208,651股变更为645,650,651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208,651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5,650,651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646,208,651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645,650,651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在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