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62证券简称:海通发展公告编号:
2025-110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
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而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0.92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4.8500万份进行注销。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回避,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5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