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603161)_公司公告_科华控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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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603161证券简称:科华控股公告编号:2025-079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达到3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5,720,5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6.354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涂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非独立董事陈洪民先生、陈小科先生,独立董事于成永先生、杜惟毅先生和倪广山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姜玲霞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朱海东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633,39199.867367,4600.102719,7380.03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647,01999.888059,2600.090214,3100.0218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647,01999.888059,2600.090214,3100.0218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644,41999.884161,8600.094114,3100.0218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639,91999.877271,3600.10869,3100.0142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639,91999.877266,3600.101014,3100.0218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636,60999.872268,9600.104915,0200.0229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644,41999.884161,8600.094114,3100.0218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644,41999.884159,2600.090216,9100.025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61,58392.409567,4605.872319,7381.7182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表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备战、杨舒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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