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603160)_公司公告_汇顶科技:内部控制评价标准(2025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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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顶科技:内部控制评价标准(2025年9月修订)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深圳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 ...... 3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3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 3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 3

第三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4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 4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 4

第四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5

(一)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 5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 5

深圳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第一章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本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公司各独立核算或虽不独立核算但有经营目标、负经济责任等实施经营行为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信息沟通、风险评估、内部监督、研究与开发管理、供应链管理、营销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财务报告、存货管理、资产管理(包含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子公司管理、关联方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担保业务等。

第三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经理层及全体员工旨在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而设计运行的内部控制,以及用于保护资产安全的内部控制中与财务报告可靠性目标相关的控制。主要涉及内部控制报告目标、资产目标。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1、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1)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1%;

(2)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1%;

(3)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0.5%。

2、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

(1)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2)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3)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

(1)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2%;

(2)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2%;

(3)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1%。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

(1)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3)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

告。

2、重要缺陷

(1)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

(2)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3、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第四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除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之外的其他控制,通常是指为了合理保证除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资产安全外的其他控制目标的实现而设计和运行的内部控制。主要涉及内部控制遵循性目标、经营性目标和战略性目标。

(一)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2、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3%<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3%。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

(1)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2)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3)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2、重要缺陷

(1)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2)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隐患;

(3)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3、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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