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概述
关于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诺杏”,系公司原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2日、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0日、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 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诺杏管理人转发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沪03破70号之三、(2023)沪03破70号之五《民事裁定书》。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3)沪03破70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全文如下:
“2025年12月23日,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杏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截至当前,管理人归集到诺杏公司资产4,912,458.36元,诺杏公司债权人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391,484,797.35元,诺杏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人提出重整、和解的申请,管理人请求本院裁定宣告诺杏公司破产。本院认为,诺杏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管理人申请宣告诺杏公司破产符合法律规定。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2023)沪03破70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全文如下:
“2025年12月30日,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杏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诺杏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终结诺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诺杏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分配已完结。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后续如有其它可供分配的财产,管理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追加分配。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诺杏已不再开展生产经营业务,其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于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即已丧失对上海诺杏的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且公司已对上海诺杏长期股权投资和应收债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上海诺杏破产清算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影响将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