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603150)_公司公告_万朗磁塑: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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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磁塑: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03150证券简称:万朗磁塑公告编号:2025-075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678号万朗磁塑办公大楼201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6,321,3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4.188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万和国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小梅、副总经理时金敏、许进、刘跃玲及财务总监丁芳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248,03799.841754,1000.116719,2000.0416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245,13799.835452,4000.113123,8000.0515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245,63799.836551,9000.112023,8000.0515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245,43799.836151,9000.112024,0000.0519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245,73799.836751,6000.111324,0000.0520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246,03799.837451,5000.111123,8000.0515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249,83799.845647,7000.102923,8000.0515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245,73799.836751,8000.111823,8000.0515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254,03799.854748,3000.104219,0000.041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859,05799.246048,3000.541019,0000.213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强、金佳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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