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603135)_公司公告_中重科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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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5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刘维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2027年3月身体原因不适用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维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维女士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辞职后刘维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刘维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部分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刘维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刘维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维女士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独立董事补选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范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范辉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范辉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提名范辉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范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范辉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范辉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接替刘维女士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范辉先生简历

范辉,男,1977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2000年9月至2005年5月,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2005年6月至2010年4月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12月于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于东海岸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担任执行副总裁、投决委主任,2015年12月至今于易科纵横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创始合伙人,2017年4月至今,于广东罗庚机器人有限公司任董事,2021年9月至今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股份代码:920057),2023年1月至今于乐华娱乐集团(港股代码:02306)任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601633)任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范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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