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603135)_公司公告_中重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时间:

中重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9

603135证券简称:中重科技公告编号:

2026-005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重科技”)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遵循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对本激励计划筹

划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个月内(自2025年

日至2025年12月10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5年12月1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