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马(603130)_公司公告_云中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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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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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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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6185号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云中马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云中马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云中马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云中马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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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云中马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云中马股份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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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72元,共计募集资金69,020.00万元,坐扣承销费3,385.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5,634.1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82.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1.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2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2025年6月30日余额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7601012288888956865,634.11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19835101040022706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577903738210955已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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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2025年6月30日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支行1210271029200234695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385781843259已销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3330020210120100138978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支行33050169763500001248已销户
合计65,634.11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982.83万元,系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支付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1相关说明。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本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8,618.42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485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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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2相关说明。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本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已经全部到期赎回,并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使用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约银行产品名称投资金额起止日期收益金额是否赎回期末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营业部单位结构性存款2301695,000.002023/01/17-2023/04/1738.22
单位结构性存款2309974,000.002023/04/20-2023/07/1730.5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2023年第10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2,000.002023/01/09-2023/06/1426.69
2023年第10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3,000.002023/01/09-2023/06/1440.04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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