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81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25.98元,共计募集资金125,067.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2.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汇入常青科技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31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272.94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4.89万元;累计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65,540.5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96.1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7,355.6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555.63万元,银行定期存款余额为4,800.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4月3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25,067.72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28,222.81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1,844.91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13,222.81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54,490.43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35,272.94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 现金管理金额 | 4,80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15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3,896.34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22,555.63 |
注:上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于2023年4月3日与中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4月3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账户状态 |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 466379036938 | 12,501.39 | 使用中 |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 53890180806517111 | 9,971.43 | 使用中 |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 381006710011000293084 | 82.82 | 使用中 |
| 合计 | 22,555.63 | - | ||
注:上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
月
日,尚未到期的企业大额存单4,80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4月3日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含本数)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2025年4月11日 | 2026年4月10日 | 2025年4月11日 |
2025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4月3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常青科技 |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100.00 | 2025-1-8 | 2025-3-31 | 2025-3-31 | - | 0.85/2.8705 | 9.74 |
| 常青科技 |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4,900.00 | 2025-1-8 | 2025-3-28 | 2025-3-28 | - | 0.85/2.87 | 30.44 |
| 常青科技 |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4,900.00 | 2025-4-23 | 2025-7-28 | 2025-7-28 | - | 0.85/2.8189 | 36.33 |
| 常青科技 |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100.00 | 2025-4-23 | 2025-7-30 | 2025-7-30 | - | 0.85/2.8192 | 11.64 |
| 常青科技 |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4,900.00 | 2025-8-1 | 2025-9-26 | 2025-9-26 | - | 0.6/2.6242 | 4.51 |
| 常青科技 |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100.00 | 2025-8-1 | 2025-9-30 | 2025-9-30 | - | 0.6/2.6257 | 22.01 |
| 常青科技 |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4,900.00 | 2025-9-30 | 2025-12-26 | 2025-12-26 | - | 0.6/1.9568 | 22.85 |
| 常青科技 |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100.00 | 2025-10-13 | 2025-12-30 | 2025-12-30 | - | 0.6/1.9605 | 21.37 |
| 常青科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 交通银行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64天(挂钩汇率看跌) | 结构性存款 | 12,500.00 | 2024-4-30 | 2025-4-29 | 2025-4-29 | - | 1.85/2.50/2.70 | 311.64 |
| 常青科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 企业大额存单 | 单位定期存款 | 4,800.00 | 2025-4-30 | 2026-4-30 | - | 4,800.00 | 预计1.65 | -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8,00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35%。截止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金额24,222.8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
85.83%。公司承诺每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4月3日 | ||
| 使用方式 | 使用金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2025年4月11日 | 2025年5月8日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备品备件转为一般用途并以自有资金补足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已于2025年
月末投产,为提高材料使用效率,避免物资浪费,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余及被临时借用的少量备品备件转为一般用途,涉及临时借用备品备件金额17.13万元(含税),结余备品备件金额
89.60万元(含税),合计金额
106.73万元(含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此次将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备品备件转为一般用途并以自有资金补足的事项能够提高材料使用效率,避免物资浪费,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6)第3713号】《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常青科技编制的截至2025年
月
日止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常青科技截至2025年
月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凭证、相关合同,查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实地走访了募投项目建设现场,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常青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相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保荐人对常青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3年4月3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272.94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9,763.3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无 | 85,000.00 | 85,000.00 | 85,000.00 | 27,272.94 | 65,540.56 | -19,459.44 | 77.11% | 2025年6月末 | 3,366.70[注1] | 否[注2] | 否 |
| 2、超募资金 | 补流 | 无 | 28,222.81 | 28,222.81 | 28,222.81 | 8,000.00 | 24,222.81 | -4,000.00 | 85.83% | 不适用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13,222.81 | 113,222.81 | 113,222.81 | 35,272.94 | 89,763.37 | -23,459.44 | 79.2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对生产工艺、机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相关生产线已于2025年6月末正式投产。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募投项目2025年度实现毛利额(含试生产期);募投项目与公司原有生产装置存在相互领用产品情况,相关产品以对外销售平均价格作为内部领用定价依据。
注2:受行业景气度、市场竞争等影响,募投项目投产后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因此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志鹏钱林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