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及)作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公正、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陈及,男,本科学历,2025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历任北京商学院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培训中心主任;曾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及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存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
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3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未对相关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对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会议名称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战略委员会 | 1 | 1 | 0 | 0 |
| 审计委员会 | 2 | 2 | 0 | 0 |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0 | 0 | 0 | 0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 | 1 | 0 | 0 |
2025年度,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细则,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任期内作为召集人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研究讨论了《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报告》并发表意见;本人作为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2次,审议定期报告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等事项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就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查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了解年审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有效监督外部审计质量,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列席股东会时,详细了解现场参会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听取中小股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独董职责。参加1次业绩说明会,
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培训学习情况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动态,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的市场舆情,在经营管理、转型发展、投资运作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6年第1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积极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股份变动规则解读》《如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定期报告格式准则修订介绍》《独立董事履职实践》《把握网络舆情规律提高应对处置能力》《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解读》《内控合规、信息披露、财务管控、社会责任的传导与互动》《深化并购重组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强化ESG助力企业质量发展》等专题培训课程,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强化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在认真核查相关材料和信息的基础上,充分独立地进行了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与关联方同比例增资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的持续经营发展和资本金需求,防范经营与合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完整充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增资为同比例增资,增资完
成后,股东各自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拥有海科融通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或者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无聘用或者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宋慧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陶清懋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满柯明、苏斐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宋慧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姜荣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胡萍为公司营运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审议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9月董事会换届后,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我将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积累与行业经验,为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始终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稳健运营与业绩高质量增长。
独立董事:陈及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