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