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朱君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78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4%。2024年7月4日,朱君斐女士将其持有的4,749,053股股票进行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2024-029)。
近日,公司于收到股东朱君斐女士关于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朱君斐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4,749,053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6.70%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36%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5年9月3日 |
| 持股数量 | 17,787,840股 |
| 持股比例 | 8.84%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0股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二、其他情况说明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