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4 |
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220A004166号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白山旅游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长白山旅游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白山旅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长白山旅游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长白山旅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白山旅游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5〕135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5年10月21日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5,685,86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48元。截至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35,849,472.80元,扣除部分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4,476,689.1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1,372,783.64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汇入本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白山支行8915790551666666账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6,625,486.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9,223,986.79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5QDAA1B009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447.7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23,584.95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 减:发行费用 | 662.55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22,922.40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10,510.36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0045 |
| 其他 |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70 |
| 其他 | -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12,447.78 |
注:本年使用金额包括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34.0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3年12月5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5年10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白山支行 | 8915790551666666 | 12,447.78 | 使用中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