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2025〕988号),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9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455,100,000.00元。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用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49,622.6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450,377.37元。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6月26日,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170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储存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和甬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上述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次账户注销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状态 | 项目名称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注1) | 652352996 | 存续 | 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注1) | 652355304 | 存续 | 新能源电力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 86011110001626129 | 本次注销 | 补充流动资金 |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为南京分行下设的二级支行,没有托管监管权限,该权限在南京分行,所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约方和用印方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铜山支行作为属地行进行业务推动落地及开户行协助客户账户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披露要求定期出具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现已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