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佳(603092)_公司公告_德力佳: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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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603092证券简称:德力佳公告编号:2025-001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力佳”)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000.01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7,204,668.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92,947,238.9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4,257,42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3日全部到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1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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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投入金额调整情况根据公司在《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88,080.00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68号),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74,257,429.05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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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德力佳年产1000台8MW以上大型陆上风电齿轮箱项目135,160.47108,759.55108,759.55
2汕头德力佳汕头市德力佳传动有限公司年产800台大型海上风电齿轮箱汕头项目117,306.6379,320.4568,666.19
合计252,467.10188,080.00177,425.74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战略委员会意见

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德力佳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德力佳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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