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603087)_公司公告_甘李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甘李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30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甘李药业股票代码:603087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南凤西一路205号院2号楼2层信息披露义务人2:甘忠如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刻度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甘李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甘李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6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 9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释义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甘李药业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旭特宏达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特宏达、甘忠如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报告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元、万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南凤西一路205号院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甘忠如
注册资本701.195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565832509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软件开发;承办展览展示;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有效
股东甘忠如:65.02%;其他:34.98%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南凤西一路205号院2号楼2层

、甘忠如

姓名甘忠如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10108************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旭特宏达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有其他
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甘忠如旭特宏达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甘李药业董事、泰州市煦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北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甘李药业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减持股份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旭特宏达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5-047),自该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旭特宏达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399,51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7%。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拟减持股东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旭特宏达系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份减持为旭特宏达持股平台内其他自然人股东,通过旭特宏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现任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

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旭特宏达已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69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该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旭特宏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甘忠如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53,138,194,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为

42.60%。旭特宏达自2024年

日至2025年

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总股份减少被动增加及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712,002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约为

2.20%,甘忠如先生因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总股份减少被动增加,导致权益变动比例约为

0.40%。本次权益变动后旭特宏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甘忠如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40,426,1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4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旭特宏达

基本信息名称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
权益变动期间2024年5月24日-2025年7月29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具体变动期间股份种类变动股数(股)变动比例
被动稀释2024年5月24日/0-0.09%
被动增加2024年7月25日/00.00%
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7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10,580-1.00%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30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10,622-1.00%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7月29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0,800-0.11%
合计//-12,712,002-2.20%

2、甘忠如

基本信息名称甘忠如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权益变动期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7月25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具体变动期间股份种类变动股数(股)变动比例
被动稀释2024年5月24日/0-0.41%
被动增加2024年7月25日/00.01%
合计//0-0.40%

三、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甘李药业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其他情形。旭特宏达累计质押24,0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9.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9%。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登记文件及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忠如

2025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甘忠如

2025年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
股票简称甘李药业股票代码6030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1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南凤西一路205号院2号楼2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2甘忠如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及限售股持股数量:253,138,194股(包括224,629,644股无限售流通股和28,508,550股限售股)持股比例:42.6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及限售股变动数量:-12,712,002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变动比例:-2.60%变动后持股数量:240,426,192股(包括211,917,64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28,508,550股限售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0.00%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是□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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