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71,473,969.37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本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473,969.37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