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603063)_公司公告_禾望电气: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

禾望电气: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5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加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实施和执行,保存考核结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方法与考核内容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期相应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2026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2027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2028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6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6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7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2028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注:1、以上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2、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将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K)×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杰出(S)、优秀(A)、良好(B+、B)、一般(B-)、待改进(C)和不合格(D)七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

等级杰出(S)优秀(A)良好(B+)良好(B)一般(B-)待改进(C)不合格(D)
标准系数(K)K=1.0K=0.7K=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杰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解除限售,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解除限售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待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每年度各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并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是否行权/解除限售以及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激励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激励对象。

如激励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激励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查、整理调查记录、提出处理建议,并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该激励对象的最终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归档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

、本办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