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603052)_公司公告_可川科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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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

2、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3、2025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7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4、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9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5、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6、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并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系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

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系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尚需取得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上交所的终止审核通知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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