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证券简称:鹿山新材公告编号:2025-055债券代码:113668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
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鹿山新材”)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项目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522,457,090.98 |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40,667,188.23 |
|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不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363,596,997.67 |
| 其中: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 4,975,136.00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 34,861,508.80 |
|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 9,792,296.87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968,056.00 |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300,000,000.00 |
|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 |
| 减:技改项目结项永久补流(含利息收入) | 10,477,557.85 |
| 减:TOCF项目终止永久补流(含利息收入) | 46,090,786.36 |
| 减:扩产项目终止永久补流(含利息收入) | 30,399,349.87 |
| 减:手续费 | 479.00 |
| 加: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 102,947.39 |
| 加:银行存款利息 | 1,101,457.12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429,136.51 |
注1:本报告中若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3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513,088,490.57 |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7,956,795.38 |
-3-项目
| 项目 | 金额 |
|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不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202,178,983.21 |
| 其中: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 48,389,520.75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3,789,462.46 |
|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280,000,000.00 |
| 减:手续费 | 280.80 |
| 加:银行存款利息 | 988,411.69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3,940,842.8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结项及“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终止实施,2024年7月,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曾用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终止实施,2025年6月,公司已办理完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名称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5599657130083 | 已销户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 3602005729200947357 | 已销户 |
| 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120912312610828 | 已销户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 | 120903656910106 | 4,804,949.18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8110901013001405617 | 7,624,187.33 |
| 合计 | 12,429,136.51 |
注:1、“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募集资金专户“3602005729200947357”已于2024年7月24日完成注销。
3、募集资金专户“120912312610828”已于2024年7月25日完成注销。
4、募集资金专户“15599657130083”已于2025年6月16日完成注销。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名称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8110901012501577121 | 13,047,579.90 |
|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8110901012601577126 | 893,262.97 |
| 合计 | 13,940,842.8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134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4,651,159.93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51,159.9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2024年6月5日,公司归还了500万元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4月17日,公司归还了4,500万元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合计归还5,000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500万元,其中2500万元已于2025年6月12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金额为2,000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6月3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和2024年7月24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人民币1,047.76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6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172号专项鉴证报
告,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9,717,361.41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17,361.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000万元。2025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金额为28,000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6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11-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2,245.7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649.0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426.4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4.64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 项目已终止 | 4,787.02 | 4,787.02 | 4,787.02 | 0.00 | 1,770.33 | -3,016.69 | 36.9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项目已终止) | 是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 否 | 5,620.00 | 5,620.00 | 5,620.00 | 0.00 | 4,585.43 | -1,034.57 | 81.59 | 2023年10月 | 1,654.65 | 是 | 否 |
|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 项目已终止 | 7,253.69 | 7,253.69 | 7,253.69 | 0.00 | 2,673.86 | -4,579.83 | 36.8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项目已终止) | 是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585.00 | 4,585.00 | 4,585.00 | 14.35 | 1,396.81 | -3,188.19 | 30.46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未完成建设)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2,245.71 | 52,245.71 | 52,245.71 | 14.35 | 40,426.43 | -11,819.28 | 77.38 | — | 1,654.6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 | |||||||||||
-12-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具体内容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51,159.93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13-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1,308.8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4.1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013.5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 否 | 35,929.90 | 35,929.90 | 35,929.90 | 264.17 | 6,634.63 | -29,295.27 | 18.47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未完成建设)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378.95 | 15,378.95 | 15,378.95 | 0.00 | 15,378.95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1,308.85 | 51,308.85 | 51,308.85 | 264.17 | 22,013.58 | -29,295.27 | 42.9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17,361.41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用闲置募集资 | |||||||||||
-14-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