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源康、郑松林、梁元聪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源康、郑松林、梁元聪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 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 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 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